1.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2.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3.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4.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中国新闻名专栏奖、韬奋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中国科技新闻奖、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五四新闻奖、中国人口新闻奖、人大好新闻奖、政协好新闻奖。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报送为主,纸介材料报送为辅。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报送电子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将申报人的资格材料(A袋)和业绩材料(B袋)制成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也可刻成光盘寄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职改办收到电子邮件(或光盘后)后先审核电子材料,一周内回复审核意见。若资格具备和材料齐全,职改办会通过邮件或电话与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并商定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若需补充材料也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申报人补齐所缺材料。
3.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职改办同意报送纸质材料的通知后,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按商定时间报送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供的材料
正常申报需提供以下前3项,破格申报需提供以下4项:
1. 《委托评审函》,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每单位1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 《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由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新闻单位填报,每单位1份。
3. 《公示情况说明》,申报单位出具的所有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原件,每人出具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
4. 破格申报另需提供经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其破格申报的 《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破格申报人员每人1 份。
(二)资格材料(A袋)
申报人提供,共10项。其中2~10项资格材料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首页要有目录。该册与《公示证明》、《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上款第3、4项)及2本《评审表》、2张照片(本款第1项)一起装入大信封(或档案袋)。袋外封面按要求贴统一格式的《新闻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袋面需注明“A袋”,编号由总署职改办统一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