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直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快报工作,规范编报要求,提高报表工作质量,在认真总结以往年度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对有关事项强调并规定如下:
一、关于集团财务快报的合并方法
按规定集团型企业应当在各子公司编制财务快报的基础上,根据统一的会计政策,逐级编制合并财务快报。根据以往的编制情况,企业虽然对内部事项进行了抵销,但抵销不充分,大多数企业仅仅对资产、负债等权益性资本进行抵销,而对收入、费用、利润等形成损益类的指标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层层抵销,因此对快报数据的准确性造成较大影响。现强调:
(一)合并范围必须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以控制为基础来确定。
(二)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快报时,应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自下而上层层合并,将企业内部交易、内部往来、权益性资本等进行抵销,对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指标均应按照抵销后的合并口径进行填列。
二、关于上年同期数的填列
根据以往的编制情况,部分企业经常漏填或错填“上年同期”数,对数据的分析比较影响较大。为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可比,表内“上年同期”数应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但当会计政策、合并范围变化,重大差错更正时,比较报表填报口径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在附报文档中加以说明。企业在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内,“上年同期”数原则上须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调整。
三、关于财务快报的审核
根据以往的编制情况,部分企业的报表数据经常出现填报差错。因此要求各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大本级及下属企业财务快报的审核力度,同时为确保数据质量,上报前原则上须经部门负责人过目。下面重申一下有关审核工作需要重视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