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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意见的通知

  (二)举办"庆祝建军81周年"电影招待会。拟定于8月1日下午2时在青溪电影院放映爱国主义题材的教育影片,届时邀请驻青部队官兵代表和部分优抚对象观看。

  (三)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拟定于"八一"期间邀请部分双拥领导小组成员走访慰问部分烈军属、荣誉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代表。

  (四)走访慰问部队伤病员。"八一"期间,拟邀请部分双拥领导小组成员走访慰问驻青部队的伤病员,重点看望参加抗震救灾的伤病员。

  (五)举行科技文化拥军活动。拟在"八一"建军节期间,以"青浦区人民政府"名义向部队赠送一批文化学习用品和娱乐器材。

  (六)组织国防教育活动。拟在"八一"建军节期间组织街镇领导、部分职能部门领导和部分村(居)委会干部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军营一日"和看军营等国防教育活动。

  (七)举办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拟在七月中旬,组织城区驻军即将退伍的部分士兵开展电脑知识培训活动。

  各单位在节前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部署具体工作。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利用建军81周年庆典活动机会,各单位可组织邀请抗震救灾英模作报告,开展优抚对象座谈和退伍军人创业经验交流等活动。

  (二)继续开展"军民同心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应组织机关干部、党员群众、院校学生到驻军部队开展"军营一日"、看军营、体验部队生活和接受国防教育等活动。

  (三)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各街镇应组织对本区域驻军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是要做好对来自灾区服役的官兵和参加抗震救灾的部队官兵以及户籍在本区的家属的慰问和帮扶工作,在组织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关怀的同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的单位(含两新组织)和个人,在节日期间应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优抚对象由区镇民政部门实施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各单位应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与驻军部队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共建共育精神文明之花,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夯实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有与部队共建意向的单位和在"八一"建军节期间计划到驻青部队慰问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可与区双拥办联系协调,地址:青松路245号,电话:59732319,传真:59729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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