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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

  2009年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使优抚对象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当地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普遍慰问,每人标准不低于100元。

  二、对做出过重大贡献,生活、医疗特别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重点慰问。

  三、协调邀请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带头有选择地深入到重点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

  四、各级民政部门要把走访慰问当成一次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使优抚对象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要做好重点优抚事业单位的安全检查,消除光荣院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非正常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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