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民〔2008〕96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各扩权县(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
现将《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去年,民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 [2007]101号),我省据此下发了《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冀民[2007]57号)。之后,有9个设区市和一部分县市制定了相应办法。但也存在配套政策不够具体、服务程序不够简便、资金投入不够充分的问题。为此,各地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一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事关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我省是革命老区,优抚大省,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36万多人,特别是建国前的老军人、“三属”,他们年龄大都已经超过80岁,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障,解决医疗问题,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不仅有较强的政治性,而且具有很强的紧迫性。二要加强部门协调,切实落实“一站式服务”。优抚医疗保障中,医疗保险、合作医疗、财政补贴、医疗优先、医疗补助以及“一站式”医疗报销等涉及几个部门,因此,部门协调是落实医疗保障的关键环节。各有关部门要仔细协商,制定合理标准,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三要结合实际,注意新旧医疗机制的衔接。多年来,我省为缓解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落实中央医疗保障要求的时候,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办法,要注意已有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别是优抚医院、门诊等,不要简单放弃,形成浪费。要坚持改革完善,不断创造新的形式。四要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要开动脑筋,统筹考虑,拓宽资金渠道,除加大财政投入外,还要落实国家四部门关于应从民政部门使用的福彩公益金中合理安排部分资金的规定,为优抚对象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开拓思路,扎实工作,认认真真地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为建国60周年献礼,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