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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监局关于青浦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关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根据已知情况迅速作出事故等级的初步判断,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五、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指挥和协调

  当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灾难时(发生"一般"事故灾难由所在地区镇政府、街道、园区管委会或有关单位按应急预案处置),区安委会成立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化救指挥部),负责危化品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和重大决策工作,具体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在指挥部成立之前,由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先期处置和相关工作。

  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危化品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部命令后,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镇政府、街道、园区管委会和事故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的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

  发生危化品事故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二)应急救援

  三级救援以本单位自救为主,上级部门视情况组织支援。二级救援除事故单位自救外,由区安委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先期救援,并上报区应急办、市安委办申请支援。一级救援在事故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救援的基础上由市应急办组织救援。

  化学事故重度危害区是抢险救人的重点区域,应尽快控制危害源,紧急抢救人员和进行必要的洗消处理。中度危害区是组织群众防护撤离的重点区域,应迅速组织营救、防护、撤离人员。轻度危害区主要组织人员进行一定的防护。重、中、轻三类区域随气象影响和时间变化而变化,必须适时转移救援力量。

  危害区域内的人员防护和撤离在区化救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撤离应正确掌握时机,适当控制范围,向侧上风方向或六层以上高层转移。撤离中应尽量利用就便器材进行防护。重点岗位应有人留守并配备防护器材,重要单位应组织警卫,加强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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