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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监局关于青浦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主要职责

  1、指挥部职责

  统一指挥领导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演习,负责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及预案的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救援的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应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强制措施;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车辆、物资及通信等单位;协调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组织有关善后事宜。必要时,向市政府请示启动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技术、物资上予以支持。

  2、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方案,并适时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提出建议;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

  区安监局: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区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并提供给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含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灭火抢险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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