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积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提高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建立质量评价机制,通过建立并发挥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评估,确保培训质量全过程监控、全方位评价。强化对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定期对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镇(街道)、企业以及培训机构进行表彰奖励。建立职业培训认证制度,由专业机构对新设立的培训机构和新开设的专业进行认证。建立培训信息管理制度,对全区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和过滤,并及时发布权威的行业信息和就业信息,提高信息的管理和利用效益。
四、职业技能培训的保障措施
(一)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培养投入机制,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支持力度,努力改变目前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不足的状况,依法保障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确保职业技能培训事业的发展与地方经济的需要相适应。区、镇两级政府要根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需要,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评选与表彰、师资培训、教材开发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教育费附加中的职业教育经费部分,重点用于中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更新实训、实习设备和改善办学条件。各类企业(不分性质和隶属关系)必须按照规定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的职工教育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主要用于一线职工的培训。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相关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费。同时,政府继续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的补贴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资助和捐助,通过全社会动员,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格局。随着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发展,深层次管理体制问题表现的越来越突出。必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青浦区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席会议由区劳动保障局牵头,有关委办局参加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各单位主要职能:区发改委应及时提供青浦产业定位、行业分布信息,指导培训机构合理开发培训项目。区经委、外经委应收集落户青浦企业基本信息,积极倡导在企业间开展校企合作和企业在职职工中高层次技能培训。工业园区要协助收集企业用工培训信息,主动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劳动部门要对全区的职业技能培训负总责,定期发布劳动力资源信息,做好培训后推荐上岗就业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力度,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培训专业、添置培训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