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农业系统包括水利、农机、畜牧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农业科研自主创新,依法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予以保护,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根据国家有关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积极查处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危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协助处理农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组织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
市科知局:负责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落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各单位工作职责;负责专利保护,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创新体系,开展专利试点示范工作,推进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工作事宜,负责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并强化科技评价体系中知识产权比重,在科技立项、评估、鉴定上向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倾斜;将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审查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指标体系。
市工商局: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流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执法检查工作,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我市实施的商标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特别是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鼓励其创立遂宁市知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参加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会议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在商标管理和执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件及相关数据,研究和提出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开展
商标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管理工作,帮助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商标管理和保护工作。
市公安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协助、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及时通报情况,共同建立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加强对权益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工作指导和防范以及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