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为蚌埠供电公司、市邮政局、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农业银行蚌埠分行、工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建设银行蚌埠分行、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人寿保险蚌埠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蚌埠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蚌埠市分公司、蚌埠火车站、蚌埠新奥燃气公司、蚌埠中环水务公司、蚌埠公交公司等18个单位。
四、评议内容
评议的内容分为5项:1.廉洁自律,2.依法办事,3.政(事、企)务公开,4.办事效能,5.服务态度。
五、评议方法
评议采取问卷测评方式,分为五个部分:
(一)群众测评。向社会发放测评表,组织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二)县、区测评。组织县、区部门、乡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三)企业测评。向部分大中型企业、外来投资企业、个私企业发放测评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四)政(行)风评议员测评。从社会各界聘请500名左右市政(行)风评议员,建立评议员库,从中定期随机抽取50~60名评议员,组织其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和投诉受理机构测评。随机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组织其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组织市有关投诉受理机构、“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电视节目组,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此外,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蚌埠市“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电视节目实施方案》(蚌办发〔2010〕69号)的要求,将“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以5分的权重纳入政(行)风评议结果。
六、计分方法
测评表收回后统一交市政风评议办公室,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组织评议得分的统计汇总工作。
评议采用分项计分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其中,群众测评在总分中的比例占50%,县、区测评占15%,企业测评占10%,政(行)风评议员测评占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10%,“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占5%。不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的被评议单位,以同类被评议单位中的上线单位“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入其政(行)风评议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