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方案》的通知
(嘉府发〔2008〕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对本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城区、街道、镇、工业区)开展复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控[2008]55号)的要求,结合本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本区已建成105.9平方公里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区,为巩固创建成果,切实控制扬尘污染,现制订《嘉定区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嘉定区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方案
按照《关于对本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城区、街道、镇、工业区)开展复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控[2008]55号)的相关要求,为巩固扬尘控制区创建成果,切实控制区域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为实现嘉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加大对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实现如下总体目标:
(一)构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综合管理工作平台,逐步形成区域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二)推广扬尘污染防治示范工程,促进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码头、堆场、露天仓库、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施工作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水平;
(三)逐步控制扬尘的产生量,削减区域降尘量,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促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嘉定区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牵头单位:区建交委、区环保局
成员单位:区市政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交警支队、区房地局、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四、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