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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在宜昌市城区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科学设计、精心组织、部门联动、分步实施”的要求,开展市城区评税工作,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一)确定存量房交易价格影响因素(2011年10月30日前)。在评税工作专家组的指导下,结合2006、2011年《宜昌市中心城区房屋区位基准价格报告》,确定符合我市城区实际的存量房交易价格影响因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

  (二)建立信息交换中间平台,整合完善基础数据(2011年11月25日前)。1、市房管局向市地税局提供我市城区现有的房产自然状况及测绘部门的房屋产籍图等信息,与地税部门联合建立中间信息库,并共同负责信息库的后续维护等工作。2、由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共同选取资质高,社会评价好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确定猇亭区区域内房地产基准价,同时对其他各区区域内房产地段等级进行细分,修正基准价。3、由市房管局测绘部门根据已有地图信息对城区房产临街道情况、临公交站点状况、距市(区)级商服中心距离、房屋进深等影响交易价格因素的信息作进一步补充完善。4、确定评税所需数据的项目、种类,按类别编制表格,采集基础数据,同步进行数据审核工作。市地税局根据企业账簿或实地调查,采集工业类用房相关信息和相关数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土地交易案例和发证信息;市住建委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我市房屋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值;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规划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三)评估系统试运行(2011年11月30日前)。整合各类采集信息,输入信息交换中间平台,进行评估系统的测试、验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四)建立计税价格争议处理机制(2011年12月5日前)。按照公平、简便、有效化解征纳矛盾的原则,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建立争议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

  (五)召开鉴证会(2011年12月10日前)。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鉴证会,形成会议纪要或鉴定报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评税工作是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和规范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市政府成立宜昌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精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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