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新政文【201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原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新乡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王治通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王玉民 市政府副市长
崔卫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市厅级)
副主任:张文慧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俊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俊明 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委员:李志娟市编办副主任
段新和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国学 市科技局调研员
周培明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工部主任
孟繁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红霞 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别富喜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冯 晖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