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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的通知

  (五)卫生监督系统
  1、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理顺卫生监督体制。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和“条块结合、条抓块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为公共卫生网底的作用,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设置相应职能部门,理顺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政事职权关系,强化卫生监督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功能,建立以政府行政管理、企业自律、消费者主动参与、被管理对象自觉参与的互动监管模式。
  2、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制定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3、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健康相关产品等领域的卫生监督工作,推进公共场所、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服务监管,坚决取缔非法行医和非法接生,重点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医托、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及医疗美容的卫生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母婴保健、生物实验室安全等领域的监督管理。
  (六)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
  1、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继续实施以学科建设为载体的发展战略,加大流行病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等重点学科建设投入力度。对卫生政策与管理、社会医学、健康教育学、健康行为与社会、人口与家庭健康学等新学科给予重视,加大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鼓励多元化开发和创新性建设,切实保障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拓展人才引进范围,引进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创新机制,创造条件,完善政策,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内容的高层次卫生人才评价使用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培养,至2009年,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45%;卫生监督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55%。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和岗位培训,完成全区社区临床医生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政府对全科医师培养给予补助。实施社区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计划,三年内培训覆盖率达到60%。
  3、加强公共卫生科研。构建公共卫生实验室平台,充分发挥本区的人才、科技、资源的合力,强化多学科、多领域的联合,搭建公共卫生开放式科研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网络、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公共卫生实验室快速诊断应急网络系统、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控制等领域的研究,全面提高检验、监测及科研能力,提高我区社会应急反应能力,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监督、预防医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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