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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西南中沙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我省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能力和处置水平,为建设国际旅游岛保驾护航,现通知如下:
  一、增强风险忧患意识,提高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省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这个时期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客观地说,我省正迈入群体突发事件频发期。同时,我省位于马里亚纳海沟断裂带,地质结构不稳定,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难以消除;热带海洋气候造成台风、洪水、泥石流、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频发;昌江核电站的建立,东方、洋浦化工企业的陆续上马,高速公路、东环高速铁路的日益繁忙等都带来了日益增加的突发事故风险;各种烈性传染病如霍乱、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存在暴发流行的风险。因此,不断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应急队伍,全面提高各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我省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国际旅游岛尤显重要。
  目前,我省各地还存在着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滞后、队伍装备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与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出发,提高风险意识,立足未雨绸缪,扎实开展工作,加强我省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努力使之成为“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专业队伍。
  二、积极开发领导层,切实增加投入,不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保障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发政府领导层,加大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力度,切实加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力度,将队伍工作经费与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按照政府补助为主、所在单位自筹为辅的方式,解决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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