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审批无线应用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行政审批无线应用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新乡市行政审批无线应用平台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加快实施以电子政务为重点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便企业和群众,按照《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1年无线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1﹞115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市电子政务信息化发展水平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营、服务社会、稳步推进”的思路,着力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无线信息化应用平台,适应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需要,实现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明确要求“推广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将服务中心信息化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互联网核查等事项。规范技术标准,推动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62号)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规范和发展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完善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的要求、建议和意见。”
(三)我市在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上,提出了建设无线城市的目标,在《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1年无线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1〕115号)中要求“建设电子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无线应用平台,结合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政府内部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短信提醒、催办、手机处理等功能,为广大市民提供行政审批过程的无线查询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