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农民收入情况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闵府办发[2008]6号)
各镇人民政府,龙柏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统计局拟订的《闵行区农民收入情况抽样调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闵行区农民收入情况抽样调查方案
为全面掌握闵行区农业户籍家庭户收入构成情况、家庭人口的总量和结构等基本情况,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调查标准时间
年末资料的调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
年度资料的调查时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2007年底具有闵行区农业户籍的家庭户,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按户籍所在地原则进行登记。既包括居住在行政村范围内的农业户籍家庭户,也包括居住在行政村以外的城镇地域的农业户籍家庭户(家庭户指自然户,以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界定的家庭户为准)。
具体对象:农业户籍家庭户中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人口)。
三、抽样方法和样本量
本次调查,将根据2007年底具有闵行区农业户籍的家庭户,按照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20%的样本进行调查。各镇、龙柏街道、莘庄工业区的调查样本由区统计局统一抽取并下发。
四、调查项目
(一)《闵行区农民收入情况调查表》
1、按户填报的项目:
户编号、本户户籍人口数、本户农业户籍人口数、家庭可支配总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2、按人填报的项目:
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居住地、户籍地、工作地、个人可支配收入、全年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二)《闵行区行政村各类补贴费用支出表》(村表)
具体填报内容:本村的基本情况、本村各类补贴费用支出情况、问卷调查等。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本次调查由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龙柏街道、莘庄工业区具体协调和负责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二)工作机构和人员。此次抽样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龙柏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根据各自的工作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切实做好调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原则上每个生产队配备1名调查员,每个村配备1-2名调查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