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期推进阶段(2008年9月中旬至2008年12月)。期间,区消防支队拟订实施意见,与首席承保公司建立工作机制,按照方案确定的试点保障范围对本辖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召开相关会议,试验性地逐步推行,确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辖区保障范围单位的60%以上。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要以方案明确的试点保障范围为重点,积极督促、引导保障范围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试点保障范围内全覆盖,并在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适应性推广。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届时,区消防支队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试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本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行工作总体情况上报市消防局、区政府。同时,做好迎接上级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是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制订措施将此项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推进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制订专门工作方案,将推进任务、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区消防支队要加强与辖区首席承保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要定期将辖区内谈妥投保意向的单位信息通报辖区首席承保公司,督促保险公司及时提供相关服务。鼓励与辖区首席承保公司设置联席接待窗口,为群众提供集投保、咨询、理赔等多项功能的“一站式”便民服务。
(三)明确工作纪律,加强廉政教育。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廉政教育、警示宣传,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试点推广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承保模式承保和违法指定保险公司的现象发生。
附件:共保区域首席保险公司名单暨工作联络表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二○○八年八月
附件:
共保区域首席保险公司名单暨工作联络表
序号
| 保 险 公 司
| 首席区域
| 联系人
| 电 话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黄 浦
| 陆蓓莉
| 63854291
|
卢 湾
| 黄 燕
| 53061000-533
|
崇 明
| 郁俊勇
| 59617766
|
水 上
| 叶红新
| 65213640
|
2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虹 口
| 马希芬
| 66779900-8078
|
南 汇
| 陈 翔
| 68005233
|
宝 钢
| 马建龙
| 56673640
|
3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闵 行
| 孙玉麟
| 54133336
|
嘉 定
|
|
化工区
|
4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 普 陀
| 徐永明
| 62462593
|
青 浦
| 方炳才
| 57737291
|
5
|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闸 北
| 王跃威
| 36174095
|
静 安
| 孙小梅
| 51758699
|
轨 道
| 华 明
| 51758566
|
6
|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 杨 浦
| 陈春奕
| 65076108
|
奉 贤
|
|
7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长 宁
| 王 涛
| 63277551
|
金 山
| 李 峰
| 57969266
|
8
|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宝 山
| 乔 兵
| 56116570
|
松 江
| 李永祥
| 67819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