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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2011年防空警报试鸣暨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2011年防空警报试鸣暨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1]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民防办拟订的《闵行区2011年防空警报试鸣暨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闵行区2011年防空警报试鸣暨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8号)等规定,市政府定于今年9月17日(全市国防教育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并结合警报试鸣组织城镇居民进行消防逃生演练。现就闵行区2011年防空警报试鸣暨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安排在今年9月17日(周六)上午11时35分至12时03分进行。其中,11时35分至11时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45分至11时48分试鸣空袭警报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2时整至12时03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防空警报试鸣时,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都要选择一个高层小区组织居民进行逃生演练。同时,区民防办在七宝镇将居民消防逃生演练情况传输到市防空警报指挥部。演练从预先警报鸣响开始,到解除警报鸣响后结束。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与方式。在全区组织129台固定警报器和13台机动警报器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同时,市将通过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信息或宣传短语。
  (三)参加消防逃生演练的对象。参加消防逃生演练的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城镇居民,重点是高层住宅居民;学校师生随各自家庭参加所在居民区的演练。
  (四)防空警报试鸣与消防逃生演练的组织实施。区成立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负责防空警报试鸣及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于勇任总指挥,区人武部部长申康林、区民防办主任刘跃明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警报试鸣与消防逃生演练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确保有一个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参加逃生演练。区民防办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派驻联络人员,联系相关事宜。
  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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