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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资产品和粮食种子的风险储备制度,提高农业生产对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
  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6、加快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建设
  鼓励农业企业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对农业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通过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上海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和ISO9001、ISO1400、HACCP等认证的,由区财政对认证和注册商标的规定费用给予一次性全额补贴;对优质农产品认证企业给予奖励,其中粮食、果树等按实际认证面积每亩补贴100元/年,蔬菜、水产生产每亩补贴200元/年,生猪补贴10元/头,家禽补贴1元/羽。对获得市级及以上品牌荣誉称号的农业企业按区有关政策进行奖励。
  17、实行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的鼓励政策
  继续实施农药、化肥“双减”工程,推广普及高毒农药替代技术和化肥减量技术。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补贴力度,引导鼓励使用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等新型农业投入品,鼓励种植绿肥,改善土壤质量,促进农业的生态循环发展。
  1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检测中心、镇检测站、市场(园艺场、基地)检测点”的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加强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监管监控工作力度。对新建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等必须设置标准化农药残留检测室的,由区财政进行配置,全面实施“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控制度。
  十一、大力发展农业服务,提升都市现代农业能级
  19、拓展农业生态服务功能
  要充分利用我区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现有农业资源和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经营、休闲、观光产业,开拓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的新领域。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利用现有农业设施改造发展形式多样的农业休闲农庄、“农家乐”等项目。对重点发展的农业(园艺)经营、休闲、观光等项目,其基础性设施由区财政予以50%资金扶持。对企业、个人自筹资金建设且具一定规模的休闲农庄,给予35%资金专项补贴。
  十二、加强林业建设力度,提高林业生态作用
  20、加强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果林基础设施建设
  林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其中生态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每亩补贴800元,经济果林基础设施每亩补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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