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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经委、区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扶持重点

  (一)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鼓励和支持先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对已有一定优势的电子信息、现代装备、精细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五大主导产业,鼓励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提升产业升级。对食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传统优势企业,以突出品牌、效益、就业和市场需求为重点,着力打造新型都市产业,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推进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西部科技园、漕河泾开发区及经认定的各类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研发设计、时尚创意、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行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丰富和完善城市商业业态,促进商业、旅游、文化联动;加快发展会展会务业,培育中等规模会展中心,引入著名品牌展会,促进会展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孵化园建设等。

  (三)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智能电网、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先进重大装备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布局和建设。

  (四)支持节能减排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从高能耗、高排放向绿色和低碳经济转变,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支持发展高效节能产品,加大燃煤锅炉改造和淘汰力度,通过产业调整实现结构减排。

  (五)支持人才高地建设

  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重点引进、集聚一批面向市场、瞄准产业前沿的优秀人才。发挥大学城优势推进地校合作,校企合作,落实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集聚松江创新,创业,打造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资金管理

  (一)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区财政局根据不同产业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现代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并梳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政策导向,规范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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