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和专业检测等规章制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主动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志愿消防队,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积极推进市政府1号实事工程,要及时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确定调整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专业检测等情况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展览场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八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发挥居(村)委会和社会组织在消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居(村)委会消防安全义务,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与责任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探索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周边住户联防和定期走访,社区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以及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等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全社会加强消防安全自律。发展社会消防技术力量,培育消防中介服务组织。
二、推进公共消防安全综合实力建设
(五)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松江区消防规划(2003-2020)》的要求,合理设置消防站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加快西工一消防站的选址工作,尽快落实叶榭、泗泾消防站签订建设用地意向书,尽快落实松江区南部新城2个标准消防站和其余6个消防站的规划、选址工作,增配一批用于扑救高层建筑、地铁、化工等特殊火灾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加强市政消火栓、居住区室外消火栓与市政道路、居住区街坊道路同步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网络化管理,及时修缮损坏的消火栓。增设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泊位,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与管理,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园区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协管员工作职责范围,全面推广建立社区、农村消防志愿者队伍,并形成长效机制。车墩、石湖荡、新浜、小昆山四个镇要抓紧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落实人员、装备、车库、经费等保障措施。增招政府合同制消防员,弥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缺口。规模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综合性商务楼、地铁维修基地和特大型商场市场等,要组建专职消防队或配置专职消防员。
(七)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要强化区级应急办、应急联动中心指挥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联动、联勤、联训、联保”机制。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以有效应对各类灾情。加强应急救援接出警、通信指挥、高空瞭望、消防车和市政消火栓GPS定位设施建设,提升本区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