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及业态控制的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2011〕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松江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及业态控制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松江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及业态控制的意见
为了落实《上海商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松江区城市经济(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松江区现代商贸服务业体系,增强完善商业经营服务功能,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就松江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及业态控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优化商业空间布局,扩大消费市场规模,完善生活服务功能,提升商贸产业能级,加快构筑重点突出、层级分明、布局合理、功能综合、配套完善并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松江现代商贸服务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应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和《上海商业零售业态规范》以及《上海商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松江区城市经济(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工作中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
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发挥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发展高品质现代商贸服务业,推进新型块状集聚、组团式布局模式,提高行业综合性、功能集聚度、业态丰富度。
(二)便民利民原则
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应当体现以人为本,以便民利民、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与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满足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品质。
(三)总量适度原则
商贸服务业网点布局,应当做到总量适度、结构合理,注重大中型与小型、新建与改造、集中与分散、综合与专业相结合,形成合理的布局结构,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组织实施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