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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合作交流办《闸北区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坚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导,完善和健全工作体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探索与各地合作交流的有效机制,合力推进合作交流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闸北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情况出发,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分区域、分领域、有重点地推进合作交流工作。认真研究对口支援地区的需求和闸北与不同地区合作交流的相互需求,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努力促进闸北与各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动联手,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跨地区合作

  1、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联动发展。按照“深化、放大、提升、搭台”的总体思路,以国务院将下发的《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的有效组合,进一步拓展我区与长三角地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加强在产业、交通、文化、科技、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区域合作。鼓励本区企事业加强与苏浙两省企事业的合作交流,促进长三角地区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镇建设协调推进。

  2、加强友好城区的主题合作交流。通过主题合作的模式,根据各友好城区不同的地域特色,制定各自鲜明的合作主题,结合闸北的自身优势,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全面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积极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重大合作事项对接制度、定期交流与协调机制,促进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促进长三角地区整体竞争力提升。

  3、发挥市场机制资源整合作用。积极与长三角地区商会、协会及中介机构联系,努力推动在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建立一批区域性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科技研发、知识产权、企业诚信市场体系建设等区域合作机制,通过举办各类对接洽谈会、整合服务资源、搭建经贸合作平台等,实现跨区域、跨领域的广泛合作交流。

  4、积极参与振兴东北地区工作。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充分利用我区在基础教育、综合服务、交通枢纽等方面的优势与东北地区企事业单位、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优先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利用我区平台资源开展上市融资、招商引资、引进人才等,促进两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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