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的通知

  普查登记是普查的关键阶段,是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各级普查机构将对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抽查及评估。
  第三阶段:普查资料发布、总结表彰和开发应用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
  本阶段主要任务: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编辑出版普查年鉴;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普查数据库和统计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三、普查的方式和内容
  本次普查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对个体经营户采取清查代普查的方式,主要查清个体经营户的户数、从业人员及其行业分布;对能源普查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和水资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等。与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本次普查内容新增了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的普查。其调查范围涉及到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单位,并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同时,还增加了耗能设备的调查。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这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街道(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闸北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许谋赛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发改委(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监察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外经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卫生局、区机管局、区社管办、区信息委、区投资促进中心、区不夜办、市北工业园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等部门和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工商局、区税务分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区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基础地理数据资料方面的事项,由区规划局负责协调;涉及市北工业园区内调查,由大宁路街道和彭浦镇协调;涉及上海铁路局范围内调查,由天目西路街道和北站街道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区监察委负责协调处理。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