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的通知
(闸府[2008]18号)
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闸北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上海市《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8]20号)通知要求,我区决定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总体要求
本次普查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调查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本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二、闸北区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
根据上海市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闸北区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即普查准备阶段;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上报阶段;普查资料发布、总结表彰和开发应用阶段。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5月-12月)
本阶段主要任务: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规划、进行普查试点、普查人员的挑选与培训、单位清查摸底、普查的社会动员等。
本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从9月-12月进行单位清查和业务培训工作,是工作量最大、动员人力最多的一个阶段。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上报阶段(2009年1月-10月)
本阶段主要任务:一是进行普查登记。完成普查表的收集、整理和审核;二是进行数据处理。完成普查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评估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