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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1.今年年底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应在办公楼内全部采用节能光源,减少照明用电。倡导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并形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避免出现“长明灯”、“白昼灯”的现象。
  2.在保证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和满足安保需求的前提下,对全区的路灯和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照明系统的开启和关闭进行合理设置,夜间关闭不必要的照明系统,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照明。
  (四)节约设备用电。
  1.长时间停止使用电脑主机、显示器、复印机、传真机及带指示灯的接线板等办公设备和各类家用电器的,应及时切断电源,降低设备待机能耗。在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减少电加热饮水机的数量。
  2.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办公场所三楼以下(含三楼)原则上停开电梯,并在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倡导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靠,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频率。区机关办公大楼电梯除午餐时间(11时30分至13时)外,不停靠二楼、三楼。
  (五)倡导绿色消费。
  1.鼓励、引导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购买使用能效标示为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绿色家用电器,推广使用节能灯、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等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优先采购高效节能和绿色环保产品。在全区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市民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
  2.加强一次性用品减量化管理。倡导广大市民减少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数量。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尽可能循环使用办公用品;倡导开会时自带水杯、办公用纸实行双面印刷。各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沐浴露、洗发液等用品应逐步采用小包装。落实治理包装过度的各项措施,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三、营造良好氛围
  区委宣传部、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大对此次全民节能行动的宣传力度,重点对能源供求的紧张形势、节能行动的重要意义、节能知识与方法、节能政策法规、节能先进典型等进行集中宣传,倡导节约环保型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等开展节能降耗咨询、研究、培训、研讨、宣传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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