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投入力度在三年内有明显提高。加大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奖励经费的投入,逐年提高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津贴。
4.逐步增加本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建立贫困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保障机制,公办二级幼儿园保障贫困家庭儿童入园并减免管理费。落实0-3岁婴幼儿每年4次、每人每次20元的生均教育指导专项经费。
(二)完善准入制度,规范早教管理。
1.健全本区0-3岁婴幼儿指导工作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0-3岁婴幼儿规范早教管理的难点问题。在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等方面加大对本区早教中心、分中心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统筹协调0-3岁婴幼儿早教发展工作。
2.制定本区早教中心建设标准。统一规范早教课程,制定评估标准,进一步探索区域内早教规范管理模式。新建北外滩早教中心,调整早教中心、分中心设置,与八个街道相对应,完善区域早教公共服务体系。
3.加强对《上海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的研究。促进本区优质幼儿园所深入开展对0-3岁婴幼儿教养活动的研究,开展0-3岁早教园本研修课题,宣传科学的教养理念,完善婴幼儿教养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努力提高区域内0-3岁婴幼儿的早教服务与指导质量。
4.加强中高级育婴师培训,保证区域内早教中心高级育婴师的配备比例达到10%以上,确保每个早教从业者均持“双证”(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资格证)上岗。
5.开发运用“虹口区0-3岁早教卡”技术,为区域内0-3岁婴幼儿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构建培训体系,探索保障机制。
1.合理规划,保障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多途径解决师资来源问题。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定期委托培训骨干园长、骨干教师、职初教师、高级育婴师、学前特教等师资力量,提高师资队伍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水平。
2.依托本区名师培养基地、名师工作室,进一步搭建特级教师、特级园长、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平台。积极推进集管理、教学、研究、培训于一体的园本研训制度,构建多元、有效的培训体系,促进园长、教师专业成长。
3.建立健全后勤人员委托培养、中介定派等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后勤保育队伍(保育员、营养员)稳定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后勤保育服务的方式,保障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一班一保”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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