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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2)根据人口出生预测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统筹协调做好招生工作,有效应对幼儿入园高峰,保障本区3-6岁常住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益。

  2.进一步强化早教工作职能,构建和完善本区0-3岁婴幼儿早教公共服务体系。

  (1)健全0-3岁早教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早教机构管理,制定本区早教中心硬件配备、人员设置等标准。

  (2)优化区域内早教中心、分中心资源配置,确保本区98%以上的3岁以下儿童每年接受4次以上免费、高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3.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任教师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1)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规律的研究,确保学前教育在规模扩充阶段的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上海市幼儿园园长课程管理指导意见》、《上海市幼儿园教师成长手册(试行)》,建立健全开放、灵活、多样的师资培训体系。

  (2)探索师资队伍稳定保障机制,促进保教人员专业发展。三年内,确保50%以上的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4.进一步探索学前教育园区试点,促进本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确保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师生比例保持在1:9至1:9.5之间,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学龄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的环境。

  (2)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着力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内,全区优质办园率达到45%以上,有效满足多样化、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资源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能,应对入园高峰。

  1.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人口计生委、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规土局、区妇联等)的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本区学前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协调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并加强对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督查督办,保障入园高峰时期本区学前教育资源稳定。

  2.根据人口出生、托幼园所布局等情况,三年内,在嘉兴社区新建1所幼儿园,在提篮桥社区扩建1所幼儿园,在广中、欧阳社区各改扩建1所幼儿园,在江湾镇、凉城新村社区新建2所幼儿园(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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