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一)管理部门与街镇联手,属地管理。按照全区整治建筑市场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街道、镇区域管理优势,本区各有关管理部门与各街道、镇既要加强协作,又要各有侧重。进一步下沉建筑市场管理重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检查;各有关管理部门和街道、镇具体负责对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检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培训,加强对各街道、镇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全区建筑市场的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在整治工作中,即要对建设工程和各类企业实施全覆盖的检查,更要检查和梳理本区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要将解决或者上报这些问题作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重点。
(三)边查边改,标本兼治。坚持做到查处问题和纠正问题同时进行,纠正问题和防治问题同时进行。既要解决具体问题,又要从根本上查找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并建立相关制度,杜绝问题的再次产生。
(四)创新手段,注重实效。注重管理机制的创新与突破,建立社会各方监督机制,切实推动建筑市场顽症的化解。把排查问题、整改问题、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充分发挥整合优势,提升管理效能,形成对区域建设工程的有效监管。
四、主要任务
本次整治规范建筑市场任务分为8个方面22条90项,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
五、具体步骤
成立由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全区集中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各有关委办局领导和街道、镇分管领导。区建设交通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
这次建筑市场整治工作安排自查、抽查和督查三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以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和各街道、镇为主开展工作;抽查阶段配合市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督查阶段配合市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和分工情况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1年3月至6月,工作内容包括:
1、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制定本区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的总体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推进落实整治工作。
2、各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任务。一是3月中旬各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日常管理部门;二是根据全区总体部署,结合各自行业要求,制定整顿工作具体方案,并于3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备案。方案要包括整顿内容、范围等要求;三是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市级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四是组织自查和检查,自查重点是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管和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同时布置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建筑企业进行自查并开展检查。检查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出台的“22条若干意见”以及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自查和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底数清、项目清、问题清。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留下记录;五是每周末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中旬自查结束,形成自查报告报领导小组。自查报告要反映出本区域内建设工程管理和市场整治的情况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