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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襄阳市深圳工业园中心商务区二期工程建设中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襄阳市深圳工业园中心商务区二期工程建设中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通报
(鄂建文[2011]1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年5月1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襄阳市华中光彩大市场和新世纪建材市场销售不合格建筑钢材,并流入到深圳工业园中心商务区二期工程施工现场。
  经查实,深圳工业园中心商务区二期工程由襄樊市绿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苏江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承建,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理,襄樊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在检查中发现有直径为20㎜、22㎜、16㎜、12㎜、18㎜的HRB400级钢筋直径不符合要求,直径为12㎜、14㎜的HRB400级钢筋直径和强度不符合要求。江苏江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在襄阳市深圳工业园中心商务区二期工程中使用不合格钢筋;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襄樊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没有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没有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填写的钢筋委托单,导致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真实。
  经研究决定,责成襄阳市城建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江苏江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襄樊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同时,鉴于该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决定将江苏江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清理出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在湖北省境内承接工程。对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襄樊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其不良行为记入单位信用档案。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召开的质量安全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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