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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要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重点搞好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的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街道办事处要重点抓好事关居民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公开。
  (五) 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是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审计结果、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运行情况、土地交易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动拆迁信息、城市规划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是加强公开时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结合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加大对本市《规定》实施前形成的相关文件的梳理力度,进一步摸清公开的底数。
  三、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提高覆盖面。
  二是探索高效便民、双向互动的新型公开渠道。探索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网上在线交流,政府热线电话,政府短信等,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 积极拓展网上办事功能
  拓展网上办事深度,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贴近市民和企业需求为导向,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
  (三)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贯彻落实好即将颁布和实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 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
  要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国家《条例》、本市《规定》及有关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推广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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