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2011年8月1日至12月30日,全县集中开展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以后,各职能部门按本方案精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旬前)。通过召开整治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任务,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整治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底前)。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各职能部门依据管辖权限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摸底工作,摸清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总量,及时汇总上报县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开展两次集中行动,在11月30目前取得初步整治成效。整个整治过程做到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对于通过调查摸底掌握的无证无照现象,区别情况,分类对待,引导一批具备基本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在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实行长效监管。通过边整治、边实施、边完善的方式建立后续监管建章立制工作,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治。
五、职责分工
根据峨政办发〔2011〕109号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具体分工如下:
(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有关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全县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二是研究、分析全县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问题,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资源共享、部门沟通协调、重大情况通报及案件移送制度。四是组织协调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合执法行动。五是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督查。
(二)食品行业的清理整顿
1.前店后厂式小作坊(现做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