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范围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公共设施(游乐、健身设施)的安全管理;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督办;协助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对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沿街门店的安全隐患排查;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好辖区内在用电梯、锅炉、燃气充装等特种设备和电焊气焊、装饰装修、屋面防水等特种作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发现并报告房屋租赁中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
(二)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权限
对辖区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评先表彰进行初始推荐;对辖区所有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况提出建议;对辖区新设立的烟花爆竹、危化品和燃气经营点等高危项目可否入驻提出意见;对服务社区的行业监管部门的服务情况进行评议。
(三)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社区居委会要与辖区居民楼院、沿街门店所有从业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与个体工商户和房屋出租户(租赁户)签订安全保证书,目标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的签订面要达到100%,真正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从而建立起职责到位、全员参与、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2、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及时上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收集、整理、保存并上报有关基础信息资料。
4、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制止或消除的,要立即制止或督促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上级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5、辖区范围内发生事故后,尽快组织开展自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健全完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地要把社区安全工作列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部门要指导社区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帮助社区构建“居民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相关单位协防协治”的安全生产格局,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主体和居民自律主体的作用,探索立足基层,加强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