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河北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投资〔2011〕2030号)
各设区市、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畜牧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2028号)要求,现将河北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500万元。为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下达投资计划。各设区市、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畜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中央补助投资标准,根据本计划所列具体项目,抓紧下达投资计划。同时,将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备案。
二、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三、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设区市、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优化项目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