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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张天生  区地税局局长
  杨卫东  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
  孙桂祥  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局长
  陈福刚  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
  严荣京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副局长
  任国锋  天竺综保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忠伟  区总部服务中心主任
  顺义区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办主任兼任。

  附件2:
  申请奖励资金提交材料清单

申请奖励资金类型

需提交材料

申请《办法》第五条奖励资金

独立核算法人机构

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法人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颁发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独立核算非法人机构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材料。

申请《办法》第七条奖励资金

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申请《办法》第八条奖励资金

申请第(一)款奖励资金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

申请第(二)款奖励资金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租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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