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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善全县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县人行要主动帮助农商行和邮储行采取直联、间联及代理等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加入支付清算系统,逐步推进支付清算相关系统向乡镇延伸,扩大支付清算系统的辐射范围,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构建城乡一体化支付清算网络,提高农村资金清算效率。加强对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内部清算网络建设的跟踪指导,促进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提高行内支付业务处理效率。协调支持各金融机构银行卡柜台互联互通,让农村居民持有的江渝乡情卡、惠农卡、绿卡享受对等的金融服务。

  (五)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身份核实,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建立健全特约商户检查监督制度,提高农民使用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时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防伪能力,加强ATM、POS机具等设备的风险管理。各银行机构要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支付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出现的违法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县人行报告,并及时向农村地区银行机构通报情况,或向社会公开发布风险提示,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支付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合理布局营业网点、投放ATM、存取款一体机等机具设备,切实缓解部分网点排队难现象;搞好基层网点人员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基层业务人员,提高基层网点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七)构建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长效机制。涉农银行机构要在做好日常业务宣传的同时,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支付结算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现代化支付系统、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ATM和POS自助设备操作等形式多样的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县人行和各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农村的支付需求,针对农村支付结算需求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不断完善农村支付环境改善工作措施。县人行应对辖区内的银行机构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不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与岗位练兵等形式,真正提高农村地区银行机构临柜人员的宣传和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行、金融办、财政局、公安局、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行,由县人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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