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发展目标,按税收贡献、资产规模、经营收入、从业人员等条件,确定徐汇区信息服务业重点跟踪企业,并通过企业引进、企业孵化等途径不断予以增加和优化。明确重点跟踪企业的产业类别和发展类别,关注企业的经济贡献度和社会影响度。
三年内,经营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达到约25家;从业人数超过百人的企业达到约70家;在各板上市的企业达到约8家;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达到约10家;上海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约10家。
责任单位: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经委、科委、税务分局、招商中心及各街道、华泾镇
2.扶持产业重点项目
通过国家项目落户、市区联动、引导企业自发、政府积极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等不同途径,加大资金支持和应用推广的结合,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重点扶持包括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综合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保障、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等在内的关键领域。
根据《徐汇区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项目指南》,对凡涉及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普遍服务应用示范的重大项目,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并就项目的申报与审核、实施与监管、验收与审计等环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估。
三年内,信息服务业重点跟踪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信息服务业企业每年承担国家和上海各类重点项目不低于50项,每年承担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不低于10项;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中企业扶持类项目验收率不低于90%。
责任单位:科委、信息委
(四)加大环境建设
1.建立产业推进机制
依托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建立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题联络会议制度,负责协调信息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统一的管理和服务体制,落实各项工作和指标的责任单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评估产业发展情况。
专题联络会议各参与单位应着眼于为企业办实事,加强服务意识、到位而不越位继续完善贯穿企业生命周期的各项基础服务,政策特惠和普惠相结合,扩大服务对象、提高服务质量。同时结合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和服务渠道,针对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主动推送特色服务。
每年发布产业发展评估报告2次;各项指标期末偏差不超过10%;政府面向企业的服务网上实现率不低于90%;企业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良好。
责任单位: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题联络会议各成员单位
2.营造产业发展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