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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体育局和教育局《徐汇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确保教学,妥善协调。学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应以确保正常教学为前提,要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既要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就近锻炼的需求,又要妥善解决在开放中存在的困难。

  (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以开放试点学校为重点,积极探索、理顺运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积累成功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工作。

  (三)因地制宜,因校而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开放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服务模式,做到因地制宜、因校而异。

  (四)完善制度,长效运行。逐步建立和健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的各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开放工作有益、有序、有效进行。

  四、开放内容

  (一)开放范围为除寄宿制学校和特殊学校外的学校体育场馆等活动空间以及相应的体育设施,以有序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为主。

  (二)开放时间以寒暑假、双休日为主。其它时间由社区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商定。学校在修缮期间停止对外开放。

  (三)开放对象以学校周边社区居民为主,特别是社区的青少年学生。

  (四)开放学校必须以挂牌形式告知相关开放内容和注意事项,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分管副区长负责牵头全面协调学校场馆向社区开放工作;区体育局、教育局、各街道、华泾镇为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区社体中心、社区教育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街道、华泾镇

  (1)全面负责所辖区域学校场馆向社区开放工作的场地管理、活动管理和人员管理,成立工作小组,配备必要的现场管理人员,与各开放学校签订开放管理协议,会同学校制定开放工作方案、细则以及安全保障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投保;

  (2)积极创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使俱乐部逐步成为开放管理工作的运行主体;

  (3)负责社区健身群众的组织和宣传,有序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做好相应的登记、办卡、统计工作;

  (4)做好每日开放前体育健身器材的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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