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疫情测报员队伍。疫情测报员应相对固定,并经常组织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和落实工作经费。疫情测报员可兼顾疫病防治、免疫注射、疫情测报、协助检疫、疫情扑灭等工作,各乡镇(村)疫情测报员配备的数量应与防疫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1、冷链系统建设:要有用于疫苗运输、储存和血样、病料采集储存、送检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免疫人员要配齐便携式冷藏防疫箱。
2、动物防疫信息系统建设:要配有信息化终端处理联接网络的电脑、电话、传真机和有关软件等,以便疫情及时上报和防疫信息化管理。
3、疫病检测设备配置:要有采样设备、消毒设备、快速检疫箱和防护用品等。
4、畜禽标识管理设备:要有耳标钳、二维码识读器、便携式打印机等。
5、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一是要在畜禽的养殖专业村、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二是乡镇要有固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场所或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综合防疫系统建设。
1、参与新农村建设。动物防疫示范乡镇(村)建设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积极推进农村现代畜牧业发展,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2、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畜禽排泄物处理、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做好畜产品源头安全工作。把违禁药物和畜牧生产投入品管理落实到基层,指导农户科学饲喂,严格检测药物残留,把好产地检疫关,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完善制度建设。
1、动物防疫考核责任制。建立乡镇政府对行政村的动物防疫考核责任制;实施对乡村动物防疫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及奖励。
2、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联场带户责任制。落实畜牧兽医人员、乡镇(村)干部及有关部门人员联系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的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责任制。
3、防疫经费保障制度。将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免疫、疫情调查、疫情检测、应急反应、扑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4、防疫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畜禽标识管理、疫苗领用、规模场(户)防疫(含养殖)、屠宰场和畜禽交易市场防疫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等档案。
五、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