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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推动主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健全药品电子监管制度。修订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协助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牵头单位: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

  5.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各地药品中标价格对比分析,建立中标价与采购的联动机制。开展对药品生产基本情况及出厂价格的调查,科学制定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试行医药卫生行业票据管理两票制,压缩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间环节。开展“阳光用药”电子监察试点,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牵头单位:卫生厅,参加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公安厅、财政厅)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继续深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健全职业道德规范,着力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行业、全系统树立良好风气。继续开展“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各部门、各行业要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倡行“新疆效率”,弘扬“新疆精神”,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继续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逐步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推动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继续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热线投诉督办机制,召开自治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推进会,启动新一轮“新广行风热线”交通万里行活动,全面推广电台、报纸、杂志、网络视频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加大解决群众问题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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