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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追缴工作的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各设区城市城乡建设档案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使全市竣工工程档案追缴工作同步开展。
  (二)各地城建档案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城乡建设、规划、城管、市政公用、房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并建立健全长效联络配合机制。各地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要把竣工工程档案追缴工作列为检查内容。
  (三)贯彻"两书一证"制度认识上有偏差、执行上不得力、档案缺失严重的县市区和高新区、开发区,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必须抓住这次追缴工作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两书一证"制度,推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附:竣工工程档案未接收进馆建设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竣工工程档案未接收进馆建设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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