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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孟凡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孟凡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京证监机构字[2008]135号)


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财证券北京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孟凡军任职的申请材料收悉。

  孟凡军于2004年取得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批复,2004年7月至2007年4月在长财证券北京东三环中路营业部任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在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担任总裁助理。我局对孟凡军调任长财证券北京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无异议。

  请你公司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及职责范围在公司公告,并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孟凡军的任职手续,并自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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