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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7.满足多元教育需求,打造教育特色品牌。为学校配置现代化的设施设备,满足学校特色化发展需要。鼓励学校开设特色课程,创新教学内容和方式,促进学校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培育学校、区域特色社团,实现每个学生“体育艺术2+1”的培育目标。
  8.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残疾学生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特殊教育体系和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9.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继续实施“和谐家庭教育服务工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宣传普及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完善规范各类家长学校的管理,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功能,提高家长受教育水平。
  三、儿童与社会保障
  不断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和救助制度,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逐步扩大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2)为贫困家庭重病、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提高儿童享有公共服务的水平
  (1)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2)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功能,改善儿童福利机构条件。
  (3)建立完善6岁以下儿童的公共服务、福利制度。
  3.加强对儿童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
  (1)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水平,保障16周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平等就业权利。
  (2)保障孤儿在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3)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二)策略措施
  1.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基金,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为贫困重病、大病儿童提供救助工作。
  2.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增加政府对儿童社会保障的投入,扩展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儿童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3.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筹建区级儿童福利院。完善区域内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功能,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由单纯养育型向养育、医疗、特教、康复及技能培训等多功能型转变。
  4.建立孤残儿童福利保障经费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孤残儿童在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完善残疾儿童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和范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
  5.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探索建立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四、儿童与法律
  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一)主要目标
  1.尊重和维护儿童的主体意识,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保护儿童的参与权,培养儿童的公民意识。
  2.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1)依法保护儿童的各项民事权益及诉讼权利。
  (2)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3)健全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4)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登记管理制度。
  3.反对一切形式的针对儿童的侵害行为
  (1)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2)禁止虐待、遗弃及残害儿童的行为。
  (3)禁止使用童工。
  (4)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依法保护儿童的人身权益。
  4.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与重新犯罪率。
  (2)加强儿童的法制教育,提高儿童社会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策略措施
  1.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支持其在学校、社会事务和管理中发挥参与作用;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基层社区积极组织儿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2.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完善保护儿童的司法体系,保护儿童的民事权益以及各项诉讼权利。发挥少年审判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作用,建立未成年人民事立案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未成年民事案件当事人予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4.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扶助政策和长效机制。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5.保障儿童切实获得有效监护。在撤销、变更监护权诉讼中,完善委托监护和法院指定监护人制度;建立监护监督、惩罚制度;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孤儿入院程序,儿童福利机构依法履行对弃婴、孤儿的监护责任。
  6.加快全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的实际应用进程,搭建一个高开放性、高服务性和高保障性的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流管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内容,提高数据质量。
  7.保护儿童人身权利。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乞讨、卖艺等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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