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一)明确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明确判断标准等。
(二)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三)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并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
(二)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发布,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
(三)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区统计局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本部门评估报告;区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提交监测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本规划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朝阳区“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前言
2006年,根据《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朝阳区颁布了《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五年来,全区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全方位地推进“十一五”儿童规划的落实,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发展的工作格局,朝阳儿童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儿童健康水平日益提高,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贯彻落实,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推动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儿童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加强等。
未来五年,是朝阳区建设“新四区”的重要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依据《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十二五” 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结合朝阳区儿童发展的实际,制定《朝阳区“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四区”建设目标,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适度普惠、提升保障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应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三)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四)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意见。
第二章 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朝阳区儿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不断优化儿童保护、发展、参与的社会环境,保障儿童充分享有各项权利;不断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保证儿童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权益保障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第三章 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保障儿童生存、健康、发展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控制出生缺陷发生,减少严重先天缺陷儿的出生。
(2)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儿童生存质量。
(3)提高艾滋病、梅毒、乙肝的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
(1)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3)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4)0-1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筛查率达到80%。
(5)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
(6)0-6岁儿童听力筛查率达到85%。
3.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1)有效控制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2)加强营养转型期儿童疾病的预防,控制儿童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疾病的发生。
(3)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