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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府办〔2011〕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农村改革步伐加快、海洋与渔业现代化进程加速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海洋与渔业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幸福东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有效配置资源,推动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奠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海洋与渔业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促进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海洋与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突飞猛进,海洋与渔业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素质不断提升,已经成为城乡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十二五”时期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具体表现在:

  (一)海洋综合开发力度加大,海洋经济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海洋经济持续保持发展的良好势头,经济总量连续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海洋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位日益凸显。随着海洋开发向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全方位推进,海洋经济体系已经扩展到第一、二、三产业的各个类别,逐步形成了以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滨海电力业和滨海旅游业为主体,海水利用业、滨海砂矿业、海洋船舶修造业、游艇旅游等新兴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2010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534亿元,同比增长13%。虎门港已经进入全面开发阶段,截至2010年底,共引进投资项目38项,总投资301亿元,已经有24个深水泊位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核准。2010年,虎门港吞吐能力达到6297万吨,吞吐量为5657万吨。预计到2020年,虎门港对全市的经济贡献将超过1000亿元,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国家一类口岸。2008年,市委、市政府启动了长安港区的开发建设,规划将长安港区打造成我市经济新增长点,成为我市实施“以港兴城”战略的重要载体。

  (二)海洋环境保护初见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的同时,制定了《东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把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评关,把建设项目对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影响作为项目环评和海域使用论证的重要依据。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紧紧抓住海洋应急管理、监测公益服务、海洋环保规划、海洋污染事故的查处和环评审批等工作重点,强化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公益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通过了国家计量资质认证,大大增强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先后投入资金200多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关闭污染企业。开展重点河口和海域排污口水环境质量监测,对重点渔业水域和排污口进行集中整治,征收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赔偿款300多万元。认真贯彻执行禁渔区、禁渔期、伏季休渔等制度,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累计投放鱼虾苗超过1亿尾。继续完善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定期编制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整治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有所减轻,海域生物多样性和均匀度处于正常水平,初步实现资源培育、生态改善与海洋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发展态势。监测结果表明,我市近岸海域海水总体达到海水水质四类标准,基本满足各功能区使用要求,入海排污量逐年减少;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沉积物污染的综合潜在生态风险较低。

  (三)海域资源管理不断完善,水平日益提高

  “十一五”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市先后编制了《东莞市海洋功能区划》、《东莞市海域使用规划》、《东莞市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东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东莞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东莞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东莞市促进海洋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涉海规划方案,为我市海洋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完成我市海岸线勘界工作,确定最新海岸线为97.2公里。签署了《广东省广州市和东莞市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和《广东省深圳市和东莞市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为正式确立我市海域行政区域界线打下了坚实基础。2009年,省民政厅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撤销交椅湾“养蚝保护区”,原属我市行政界线内,由我市依法经营和管理,历史遗留的交椅湾“养蚝保护区”问题得到解决。

  在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管理和海域有偿使用三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我市实施海域审核委员会制度和海域使用统计制度,不断规范海域使用审核程序,建立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成使用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海域管理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管理。2009年,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获国家海洋局颁发的“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优秀单位”称号。“十一五”期间,共完成用海项目发证37个,确权面积538.75公顷,其中填海项目6个,面积120.56公顷。

  与此同时,我市编制了《东莞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东莞市海啸与风暴潮应急预案》、《东莞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重大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成海洋信息预警预报系统,积极应对海浪、风暴潮、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切实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从2008年起,我市每年组织开展赤潮应急演练,大大加强了我市防御海洋灾害的能力。2009年,我市启动了东莞市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初步建成信息发布系统,加强了对海洋灾害的预警预报。

  (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渔业经济稳中有升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养殖企业及从业者不断引进、驯化国内外名、特、优养殖品种,推广和应用与之相适应的养殖技术,优势水产品养殖产业带、传统家鱼养殖产业带、观赏鱼饲养营销产业带建设等取得良好成效,渔业龙头企业继续发展壮大。根据实际,我市对条件相对较好的养殖企业,鼓励和引导推行健康养殖规范化管理,朝无公害养殖基地和生产无公害产品方向发展。组织、指导和推荐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创建农产品名优品牌活动,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深入开展。“十一五”期间,共建成国家级良种场2个;省级良种场1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4个,“绿卡”商标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市级龙头企业2家,正在申报创办的1家;渔业饲料厂3家,年总产17000吨;虎门新洲等水产品批发市场5个,年交易量75万吨,成交额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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