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有关领导和事发地乡镇政府有关领导、处置工作有关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由分管副县长及其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县环保局局长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的具体名称和设置地点,根据处置工作需要由总指挥确定。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工程抢险、疫情防治、现场处置)、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等工作组。根据事件处置工作需要,由现场指挥部明确相关工作组开展工作。
4.2.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县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重大污染事故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污染事故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重庆市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任务见表一。
表一 县重大污染事故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名 称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综合协调组
|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 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报告,
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
|
应急监测组
(常设)
| 县环保局分管局领导
| 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应急监测
|
事件调查组
(常设)
| 县环保局分管局领导
| 负责对引发污染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对事件责任的认定
|
应急处置组
| 县环保局分管局领导
| 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安全保卫组
| 县公安局负责人
| 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监控事件责任人员
|
医疗救护组
| 县卫生局负责人
| 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
后勤保障组
|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 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
人员疏散组
|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 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
新闻报道组
| 县委宣传部处宣办负责人
| 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
善后处理组
|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 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
|
专家咨询组
| 县环保局分管局领导
| 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