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结合当前实际,妥善安排,周密部署,做到精力投放、责任分解、安全投入、措施落实“四到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别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提前防范,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针对冬季雨雪多、霜雾大、容易结冰的情况,提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一是要做好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运输繁忙路线的除雪防滑,要提前作出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易滑地段和危险桥涵隧道要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并通报运管部门。二是加强公路巡查。对影响行车畅通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因公路设施原因造成车辆堵滞事件的发生。三是正确处理好治超与保证公路畅通的关系,坚持保畅优先。对经常出现排队待检和拥堵的检测站,要增加检测设备,提高检测效率。
三、加强监管,坚决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交通肇事等特点,加强对油库、锅炉、站(场)、车辆等重点场所、部位和“人、车、站、路、环境”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防范措施。一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排查火灾隐患。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安全及报警装置的完好。要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巡查、隐患报告、隐患整改责任制,不放过任何可疑现象,尽最大可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要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一抓到底。二是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各级运管机构要进一步把好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从业人员,要根据国家或省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依法进行清理。要加大对客运站的监督管理,力争将安全隐患解决在源头。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四不进站、二不发车”规定,坚决杜绝超员和“带病”车辆出站上道;对超长途班车、夜行班车实行回站检验、出站把关制度,防止疲劳驾驶;继续加大站外发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有效监管;继续做好“三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工作。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吸取现实教训,对客货运输驾驶员进行雪天、冰雪路面和雾天行车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冬季施工,安全条件差,极易诱发安全事故。各级建设和监理单位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落实项目各方安全责任,重点将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对于冬季隧道施工、高空作业以及大型支架等临时性工程施工,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做到方案不批准不实施、人员不培训不上岗、预案不合格不开工、现场不防护不进场,真正实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冰封时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海事部门要对不封冻渡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上运输生产安全。五是加强冬季行车安全。各单位要针对冬季行车特点,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严禁车辆带病运行,防止因机械故障而引发交通事故。要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冬季行车规则,严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员、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