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居住区文化体育用地面积要达到225-645㎡/千人,建筑面积要达到125-245㎡/千人,小区文化体育用地面积要达到65-105㎡/千人,建筑面积要达到45-75㎡/千人,居住区要配建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应设置居民运动场馆。小区要配建文化活动室(含青少年、老年活动室)和居民健身设施(含户外活动场地)。
(六)加强县市、街道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设施要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县市、街道服务中心可与县市政务大厅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劳动保障站(所)整合。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实行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办公模式,方便社区群众。
(七)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机构为平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实现就业信息资源共享。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结合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开发就业岗位,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高就业稳定性。积极探索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引导和帮助社区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八)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老年公寓。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好的社区或个人进行奖励。
(九)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及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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