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优秀外来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珠海市2008年度“优秀外来工”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做好农民工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优秀外来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8年度“优秀外来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和参加社会保险二年以上;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支持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热爱珠海,爱岗敬业,钻研技术,精通业务,甘于奉献,团结互助;品德高尚,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某一方面,有较突出的事迹和一定的社会影响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不包括外籍人员)。
二、参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参选外来工由用人单位负责推荐。市属用人单位的推荐材料向市评选办申报;区(经济功能区)属用人单位的推荐材料向辖区评选办申报。珠海市“优秀外来工”推荐表格资料要求附后。受理截止日期2008年12月20日。有关详情请咨询辖区评选办。
三、参选人员须要提供的资料
参选人身份证和暂住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和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并经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现居住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劳动合同书及社会保险参保记录证明。《珠海市“优秀外来工”推荐表》(一式三份)及先进事迹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企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情况及其他材料。
四、表彰奖励
共评选表彰200名“优秀外来工”。市政府对获选者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奖金,按规定享受入户珠海等奖励政策。
五、咨询电话
市评选办:2128873、2128839 香洲区评选办:6182890